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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契税法通过 税率未变居民购房不受影响

新契税法通过 税率未变居民购房不受影响

  作者: 陈益刊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将于明年9月1日施行。一些房地产中介开始鼓吹,新契税法税率调整为3%~5%,之前1%、1.5%的购房优惠契税税率将成为历史,明年9月1日买房成本将增加。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称,这显然是对新契税法的误读,事实上新契税法基本平移了现有的契税暂行条例,法定税率并没有调整,而且1%等优惠税率还会延续,购房者不会比之前交更多的税。

  我国早在1950年就开征了契税,现行的是1997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这一条例明确契税税率为3%~5%。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契税从国务院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新契税法几经修订,在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而税率依然维持在3%~5%。

  因此,与现行契税法规相比,新法并未调整契税税率。

  那现行的契税1%、1.5%甚至2%的优惠税率,从何而来?

  其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很早就出台了契税优惠政策,最新的优惠政策来自于2016年财税部门公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另外,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不过这项优惠举措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地暂不实施。

  施正文认为,新契税法中一些条款表明上述优惠税率还将延续。

  新契税法第六条称,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施正文解释,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其实就包括了刚需住房和改善性住房,而前述《通知》其实就是对刚需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给予的契税优惠,因此新契税法明确了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可按规定免征或减征契税,其实意味着现行的契税优惠政策还会延续。

  “目前《通知》中各地对刚需首套住房、改善性二套住房实施了差别税率,在这一条款中也得到了确认。”施正文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热线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新契税法与上述《通知》不存在冲突。

  目前契税法定税率是3%~5%,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多数地方均按照3%的最低税率来征税,但也有部分省份选择4%税率来征税。不过实践中又有前述《通知》中的1%、1.5%、2%等优惠税率。

  既然一直主要执行优惠税率,那么法定税率为何不降?

  施正文介绍,契税立法时曾有人建议,将税率范围降至1%~3%,因为这一税率范围跟目前实际采用税率相符,而且又传递出减税信号提振市场信心,不过这一建议没被采纳。相关部门可能主要有两个考虑,一是契税是地方财政重要收入来源,维持现有税率为未来收入筹集留下空间;二是维持较高的税率可以为未来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留下余地。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地方政府失去了营业税这一传统的地方主体税种,目前地方税体系正在构建。契税是地方政府目前第二大税种,2019年收入高达6213亿元,逼近地方第一大税种土地增值税(2019年为6465亿元)。

  “尽管上述《通知》中的契税优惠政策当前来看会延续,但毕竟没有写入法律,国家还是会根据房地产市场等情况来进行调整。而目前法定契税税率最高可以到5%,相比于现行的1%来说,会有很大的调控空间。”施正文称。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对第一财经记者称,契税法立法主要对现行契税制度和征管政策是做了技术性整理和法律化,并对于作为地方税种的契税本地政策制定程序做了规范,同时对大数据征管技术在契税领域的应用提供了法律支持,是一个“总体不变,细部完善”的立法过程。总体来看此次契税立法是“税制平移”,只是在表达技术上更加规范,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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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加码流动性投放呵护节前资金面

  9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开市场业务交易公告显示,当日以固定利率、数量招标方式开展了165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全额满足了一级交易商需求,操作利率维持1.4%不变。鉴于当日没有逆回购到期,故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实现净投放1650亿元。

  自9月16日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明显加大了7天期逆回购操作的投放力度。9月16日至18日及20日的7天期逆回购操作规模分别为1100亿元、1620亿元、4633亿元、320亿元。在此期间,7天期逆回购累计到期规模为70亿元。因此,9月16日至9月21日,7天期逆回购累计净投放9253亿元。而在9月1日至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累计开展135亿元7天期逆回购,对冲到期的7600亿元后实现净回笼7465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人民银行还在9月18日开展了1000亿元14天期逆回购。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通常在“十一”假期和春节长假前启动14天期逆回购操作,以提前为机构提供跨节资金,保持流动性充裕。不过,相较于前两年“十一”假期前开展14天期逆回购操作的时间,今年更早一些。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受税期走款、政府债券发行等多重因素影响,在9月18日之前DR001(银行间市场存款类机构隔夜质押回购利率)就已升至政策利率上方。其中,9月17日加权利率更是达到1.4728%,为年内最高。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较早启动14天期逆回购,并显著加大7天期逆回购操作量,能够有效平滑资金面波动,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9月18日之后,DR001转入下行过程。其中,9月20日加权利率已降至政策利率下方,这也是后续两个交易日未连续开展14天期逆回购、同时下调7天期逆回购操作量的主要原因。以上操作表明,着眼于推动货币政策框架向价格型转型,当前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综合运用各类政策工具,增强短端利率调控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从后续公开市场资金到期情况来看,Wind数据显示,9月22日至9月28日有9323亿元7天期逆回购到期,9月22日有1800亿元国库现金定存到期,9月28日还将有6000亿元MLF(中期借贷便利)到期。从其他资金面扰动因素来看,王青表示,9月是财政支出大月,月底前较大规模的财政支出会对市场流动性带来一定支撑。不过,接下来政府债券发行量会有显著上升,加上9月8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较快投放,有可能带动当月配套贷款高增,这些都可能形成一定的资金面收紧效应。

  天风证券(3.720, 0.03, 0.81%)(维权)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谭逸鸣认为,14天期逆回购上周已开启投放;在资金偏紧格局之下,7天期逆回购投放也较为积极;隔夜逆回购有望在季末再度开展操作,平抑资金波动。不过,需要关注9月MLF续做情况。

  从近几个月MLF的操作情况来看,8月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5000亿元MLF,对冲到期的6000亿元MLF后实现净回笼1000亿元,这是中国人民银行自5月以来首次缩量续做MLF。

 

  王青表示,综合考虑当前资金面变化趋势和宏观政策取向,特别是9月两个期限品种的买断式逆回购均为等量续做,为配合政府债券发行,9月MLF恢复净投放的可能性较大。此外,为稳定“十一”假期前后资金面,9月末中国人民银行有望再度开展隔夜逆回购操作,而且操作有可能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