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游网

央行、银保监会: 禁止银行用非自营网络平台揽储

  央行、银保监会: 禁止银行用非自营网络平台揽储

  作者: 杜川 陈洪杰

  [ 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通知》结合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监管要求。一方面,商业银行通过营业网点、自营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开展存款业务;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 ]

  在蚂蚁集团、腾讯理财通、京东数科、滴滴金融等巨头陆续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后,监管部门的规范文件来了。1月15日,央行和银保监会给出了定调,“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

  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这份《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的相关事项。

  据悉,此前包括蚂蚁集团在内的多家巨头相继下线产品并非受到监管的窗口指导,而是主动下架,被市场视为拥抱监管的行为,起因则是监管领导对互联网存款业务的表态。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总体上,《通知》较为严格:一是将商业银行互联网定期存款业务严格限定于自营网络平台(官网、手机银行等);二是要求地方性银行开展互联网存款业务应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此外,《通知》在存量业务整改方面比较实事求是,允许到期自然结清(“靠档计息”存款产品清理则是“一刀切”),有助于商业银行稳妥整改、安全过渡,保持流动性有序平稳,也有助于保护储户的合法权益。

  叫停互联网存款

  对于储户而言,互联网存款产品收益相对较高、风险相对较低,备受欢迎;对于中小银行而言,通过互联网渠道获客,也解决了中小银行揽储难的问题。

  不过,发展过程中,一些风险隐患也引起了监管的注意。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中就指出了这些风险隐患,比如产品管理不规范、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并称,当前,对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尚缺少针对性的监管制度。因此,亟须补齐制度短板,引导商业银行规范开展互联网渠道存款业务。

  该负责人还表示,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存款业务,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产物,最近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但该业务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隐患,涉嫌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相关要求,突破地方法人银行经营区域限制,并且非自营网络平台存款产品稳定性较差,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也带来挑战。因此,为防范金融风险,依法对上述定期存款以及定活两便存款业务予以叫停。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储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借助网络技术等手段违反监管规定、规避监管要求。

  此外,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应当严格执行存款计结息规则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相关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的存款业务规模不一,各自的经营状况也有所差别。为避免次生风险,《通知》明确监管部门可根据相关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按照“一行一策”和“平稳过渡”的原则,督促商业银行稳妥有序整改。

  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

  《通知》对理财市场有哪些影响?储户还能买到相关产品么?此前已经购买的消费者有何影响?

  《通知》结合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监管要求。一方面,商业银行通过营业网点、自营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开展存款业务;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

  需指出的是,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合作,通过开立Ⅱ类账户充值,为社会公众购买服务、进行消费等提供便利,这部分业务不受影响,可继续开展。

  其中,《通知》所称自营网络平台是指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

  对已经通过商业银行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存款的消费者,《通知》明确,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经办理的存款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

  “在此期间,相关存款依法受到保护,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存款协议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业银行应当继续提供查询、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

 

  在央行、银保监会正式叫停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揽储之前,已经有地方监管在行动了。2020年12月28日,第一财经记者从浙江地区银行机构获悉,近日收到地方监管文件,要求银行机构不得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作为中介吸收存款。

最热新游

央行加码流动性投放呵护节前资金面

  9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开市场业务交易公告显示,当日以固定利率、数量招标方式开展了165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全额满足了一级交易商需求,操作利率维持1.4%不变。鉴于当日没有逆回购到期,故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实现净投放1650亿元。

  自9月16日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明显加大了7天期逆回购操作的投放力度。9月16日至18日及20日的7天期逆回购操作规模分别为1100亿元、1620亿元、4633亿元、320亿元。在此期间,7天期逆回购累计到期规模为70亿元。因此,9月16日至9月21日,7天期逆回购累计净投放9253亿元。而在9月1日至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累计开展135亿元7天期逆回购,对冲到期的7600亿元后实现净回笼7465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人民银行还在9月18日开展了1000亿元14天期逆回购。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通常在“十一”假期和春节长假前启动14天期逆回购操作,以提前为机构提供跨节资金,保持流动性充裕。不过,相较于前两年“十一”假期前开展14天期逆回购操作的时间,今年更早一些。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受税期走款、政府债券发行等多重因素影响,在9月18日之前DR001(银行间市场存款类机构隔夜质押回购利率)就已升至政策利率上方。其中,9月17日加权利率更是达到1.4728%,为年内最高。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较早启动14天期逆回购,并显著加大7天期逆回购操作量,能够有效平滑资金面波动,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9月18日之后,DR001转入下行过程。其中,9月20日加权利率已降至政策利率下方,这也是后续两个交易日未连续开展14天期逆回购、同时下调7天期逆回购操作量的主要原因。以上操作表明,着眼于推动货币政策框架向价格型转型,当前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综合运用各类政策工具,增强短端利率调控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从后续公开市场资金到期情况来看,Wind数据显示,9月22日至9月28日有9323亿元7天期逆回购到期,9月22日有1800亿元国库现金定存到期,9月28日还将有6000亿元MLF(中期借贷便利)到期。从其他资金面扰动因素来看,王青表示,9月是财政支出大月,月底前较大规模的财政支出会对市场流动性带来一定支撑。不过,接下来政府债券发行量会有显著上升,加上9月8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较快投放,有可能带动当月配套贷款高增,这些都可能形成一定的资金面收紧效应。

  天风证券(3.720, 0.03, 0.81%)(维权)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谭逸鸣认为,14天期逆回购上周已开启投放;在资金偏紧格局之下,7天期逆回购投放也较为积极;隔夜逆回购有望在季末再度开展操作,平抑资金波动。不过,需要关注9月MLF续做情况。

  从近几个月MLF的操作情况来看,8月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5000亿元MLF,对冲到期的6000亿元MLF后实现净回笼1000亿元,这是中国人民银行自5月以来首次缩量续做MLF。

 

  王青表示,综合考虑当前资金面变化趋势和宏观政策取向,特别是9月两个期限品种的买断式逆回购均为等量续做,为配合政府债券发行,9月MLF恢复净投放的可能性较大。此外,为稳定“十一”假期前后资金面,9月末中国人民银行有望再度开展隔夜逆回购操作,而且操作有可能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