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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实操指南:月收入1万 全年可少缴税5000多元

  新个税法进入实操阶段。按照“一次立法、两步实施”的步骤,今年10月至年底为实施过渡期,个税起征点上调至每月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也迎来减税利好。而随着过渡期政策落地,新税法全面实施也日渐临近,这对税务部门进一步完善征收体系提出了考验。

  10月发放工资均适用

  根据实施步骤,在今年10月1日至年底的过渡期内,各所得项目仍然维持现行分类征收办法,按月或按次计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费用减除标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税率表。

  据测算,过渡期内,月入2万元以内的纳税人税负至少降低约五成。以某人月收入1万元为例,自10月起,该人每月应纳税额为290元。而此前每月缴税则为745元。以全年计,累计可少缴税5000多元。

  同时,根据新个税法和相关规定,纳税人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这意味着,纳税人9月工资在10月实际取得,也可以享受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

  此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因此,部分单位可能会因国庆节长假而将10月工资提前至9月底发放。

  对此,税务部门表示,上述情况也适用新的基本减除费用和税率表。据介绍,税务部门统一推广使用的扣缴客户端软件已提供了相应税款计算功能,依法提前发放工资的单位可以通过选择10月“税款所属期”适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但相应税款仍需在法定申报期内申报缴纳。

  个体经营者可享减税红利

  根据新个税法及相关规定,过渡期内,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000元/月的投资者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新个税法调整了生产经营所得各档税率,其中最高档35%税率的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这意味着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都将从税改中受益。

  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明确了过渡期期间应纳税款的计算规则,确保个体经营者能够及时享受减税红利。2018年汇算清缴时,需分段计算,前9个月适用35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并适用原税法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后3个月适用5000元/月的新标准,并适用新税法经营所得税率表。

  举例而言,某个体户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出2018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税改前全年应纳税额为55250元,税改后,前三季度应纳税额为41437.5元,第四季度应纳税额则为7375元,全年缴税额为48812.5元。相较之下,减税6437.5元,降幅12%。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此前表示,为帮助纳税人享受改革红利,税务总局升级改造了税务信息系统,对纳税人信息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出口退税等数十个模块进行了修改、升级和联调联试。

  征收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作为此次个税改革的亮点,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同时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备受关注。

  而在过渡期内,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计税方式暂不调整,次年不汇算清缴。明年起将对四项综合所得实行按年综合计税,次年申报期实行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

  在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细则上,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此前表示,根据税法授权,国务院下一步将对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初步考虑对专项附加扣除设置一定限额或定额标准。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提出,申报时尽量减少资料报送、简化办税流程,相关资料和凭证尽量不用报送到税务机关。

  不过,新税法也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汪昊撰文指出,提高税收征管的重点在于能够对纳税人涉税信息进行有效监控。随着我国“金税三期”工程的推进,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技术,可以解决个人所得税的征管问题。同时,国税和地税合并也为个人所得税的综合征收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支持2018年四季度过渡期政策的扣缴客户端版本,新的扣缴客户端设置了在线自动升级功能,升级后的扣缴客户端新增纳税人身份验证功能,供扣缴义务人核对和修改纳税人身份信息,以便更加准确的报送相关信息、正确扣缴个人所得税。

 

  税务部门表示,10月1日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会根据税法规定进行调整设置,扣缴义务人应根据工资的所属月份选择对应的税款所属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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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加码流动性投放呵护节前资金面

  9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开市场业务交易公告显示,当日以固定利率、数量招标方式开展了165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全额满足了一级交易商需求,操作利率维持1.4%不变。鉴于当日没有逆回购到期,故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实现净投放1650亿元。

  自9月16日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明显加大了7天期逆回购操作的投放力度。9月16日至18日及20日的7天期逆回购操作规模分别为1100亿元、1620亿元、4633亿元、320亿元。在此期间,7天期逆回购累计到期规模为70亿元。因此,9月16日至9月21日,7天期逆回购累计净投放9253亿元。而在9月1日至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累计开展135亿元7天期逆回购,对冲到期的7600亿元后实现净回笼7465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人民银行还在9月18日开展了1000亿元14天期逆回购。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通常在“十一”假期和春节长假前启动14天期逆回购操作,以提前为机构提供跨节资金,保持流动性充裕。不过,相较于前两年“十一”假期前开展14天期逆回购操作的时间,今年更早一些。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受税期走款、政府债券发行等多重因素影响,在9月18日之前DR001(银行间市场存款类机构隔夜质押回购利率)就已升至政策利率上方。其中,9月17日加权利率更是达到1.4728%,为年内最高。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较早启动14天期逆回购,并显著加大7天期逆回购操作量,能够有效平滑资金面波动,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9月18日之后,DR001转入下行过程。其中,9月20日加权利率已降至政策利率下方,这也是后续两个交易日未连续开展14天期逆回购、同时下调7天期逆回购操作量的主要原因。以上操作表明,着眼于推动货币政策框架向价格型转型,当前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综合运用各类政策工具,增强短端利率调控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从后续公开市场资金到期情况来看,Wind数据显示,9月22日至9月28日有9323亿元7天期逆回购到期,9月22日有1800亿元国库现金定存到期,9月28日还将有6000亿元MLF(中期借贷便利)到期。从其他资金面扰动因素来看,王青表示,9月是财政支出大月,月底前较大规模的财政支出会对市场流动性带来一定支撑。不过,接下来政府债券发行量会有显著上升,加上9月8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较快投放,有可能带动当月配套贷款高增,这些都可能形成一定的资金面收紧效应。

  天风证券(3.720, 0.03, 0.81%)(维权)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谭逸鸣认为,14天期逆回购上周已开启投放;在资金偏紧格局之下,7天期逆回购投放也较为积极;隔夜逆回购有望在季末再度开展操作,平抑资金波动。不过,需要关注9月MLF续做情况。

  从近几个月MLF的操作情况来看,8月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5000亿元MLF,对冲到期的6000亿元MLF后实现净回笼1000亿元,这是中国人民银行自5月以来首次缩量续做MLF。

 

  王青表示,综合考虑当前资金面变化趋势和宏观政策取向,特别是9月两个期限品种的买断式逆回购均为等量续做,为配合政府债券发行,9月MLF恢复净投放的可能性较大。此外,为稳定“十一”假期前后资金面,9月末中国人民银行有望再度开展隔夜逆回购操作,而且操作有可能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