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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细化执行标准 减持新规有望改善A股投资生态

  经济日报 作者:李华林

  沪深交易所近日分别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此前证监会发布的“减持新规”监管要求进行了细化,确定了更加清晰、明确的执行标准。

  专家表示,通过封堵规则漏洞,“减持新规”短期能缓解集中抛售压力,引导市场恢复供需平衡,提振投资者信心;中长期能倒逼上市公司提高经营效率和回报股东意识,有助于引导价值投资。总的来看,“减持新规”释放出从严监管的信号,彰显出监管部门建立良好市场生态、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鲜明态度。

  严格认定不得减持情形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减持新规”,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3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3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通知》进一步明确破发、破净标准。破发是指,减持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破净是指,减持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

  “新规要求减持公告前连续20个交易日不破发、不破净才能减持,可以减少短期操纵股价的可能性。”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表示,对于破净标准设定了两个比较基准点,则可以更好反映公司股价的真实情况。

  对于分红不达标的标准认定,《通知》明确以最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为基准,净利润为负值的会计年度不计算在内。“新规设置3年未分红的条件限制,以及3年分红累计金额未达到年均净利润30%的标准,既能确保投资者分享到企业盈利回报,也引导公司根据自身盈利情况来制定分红政策,保障分红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陈雳表示。

  长期以来,上市公司股东和相关主体“精准”减持、“清仓式”减持,使得股市资金大幅净流出,严重影响二级市场信心。“减持新规”设置破发、破净、分红“三道门槛”,严格规范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减持。Wind数据显示,截至9月26日,剔除重复触及多项指标的情况后,A股有1100多家企业触及破发、破净指标。“这意味着未来上市公司产业资本减持规模将出现明显下降,短期对于改善市场资金面有较为积极的影响,能够防止集中抛售行为对二级市场股价造成冲击。”中金公司(37.460, 0.23, 0.62%)研究部首席国内策略分析师、董事总经理李求索表示。

  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忠云认为,“减持新规”全方位、多角度对无序减持加以限制。一方面体现出监管部门稳定市场预期,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的决心;另一方面也将促使上市公司重视可持续经营和分红能力,有助于督促上市公司提高质量,推动市场建立良性的生态环境。

  进一步强化预披露要求

  在减持预披露方面,《通知》进一步强化要求,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时,应当对是否存在破发、破净或者分红不达标等情形进行判断。不存在有关情形的,可以披露减持计划,并说明具体情况。

  《通知》同时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中,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股份。《通知》还新增了大宗交易的预披露义务,要求其参照集中竞价的规定提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并做好事中事后披露。

  “增加大宗交易预披露要求,提高了市场透明度,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违规减持,有效降低了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董忠云表示,“减持新规”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纳入考虑范畴,引导控股股东提高盈利能力,积极回馈股东,能够更好杜绝大股东违规减持乱象。

  广西大学副校长、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要更好防范规则套利,发挥减持制度功能,“减持新规”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针对不同类型的行业企业给予差异化方案,例如科创类企业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可为其量身定制减持规则,杜绝大股东无序减持的同时,更好鼓励科技创新。此外,还可从业绩维度对上市公司减持予以限制,比如要求业绩大幅“变脸”的上市公司重要股东也不得减持股份,并将限制减持的约束对象扩大到董监高等重要股东,而不仅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总的来看,“减持新规”所带来的影响是长期和深远的。专家表示,除规范市场减持外,“减持新规”对于未盈利企业选择上市地、拟上市企业控制权架构的设计,以及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结构设计、公司如何规划并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扩大再生产等方面都会产生长久影响。

  市场生态有望重塑

  “减持新规”发布1个多月以来,记者初步统计,有逾200家上市公司重要股东提前终止减持、承诺不减持或自愿延长限售期,有逾100家上市公司抛出回购预案,以实际行动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减持规模也明显下降。据Wind统计数据,近1个月内,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参考减持市值约为127亿元,环比减少逾60%,新规效果立竿见影,市场生态有望重塑。

  与此同时,也有个别上市公司仍然存在侥幸心理,“顶风作案”。8月27日,证监会关于规范股份减持的规定刚发布,8月28日,东方时尚(5.650, 0.09, 1.62%)大股东即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公司股份340万股;9月5日至9月6日,我乐家居(10.710, -0.04, -0.37%)大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清仓式”减持我乐家居股票等。

  市场各方关心如何避免上述行为的发生,从严落实“减持新规”?

  “要确保新规执行到位,还需强化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采取纪律处分、限制交易等措施。”董忠云认为,要加大惩罚力度,针对违规减持行为采取罚款以及要求购回股票并上缴违规收益等处罚,防止违规减持者因该行为获益。

  对此,沪深交易所表示,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减持行为监管力度,包括加强减持行为监控,强化交易监管,尽早发现违规减持行为;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对于涉嫌违规的情形,第一时间采取发函问询、电话提醒等措施,查实涉及违规的,从快从严实施纪律处分,“打早打小打疼”。

 

  专家表示,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来说,要真正将注意力聚焦到公司经营上,提升企业价值,重视分红回报,彻底扭转“重融资,轻回报”行为,共同夯实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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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佣“靴子”落地 ETF转券结“一拍即合”

  近期,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佣金管理规定,券商结算模式基金凭借多条“豁免”条款,再度吸引了各方机构的广泛关注,部分跟踪沪深300、国企改革、红利低波等热门指数的ETF产品也陆续宣布由托管人结算模式转换为券结模式。

  在行业整体降佣的大背景下,业内人士认为,券结基金有利于加强基金公司与券商之间的合作,无论是在投研资源交流还是服务定制方面,都会有更高的灵活性。通过优化交易结构、降低交易成本,不仅基金公司可以降低费用支出,券商也可以抓住ETF吸引力提高的机遇,通过参与产品发行和销售,扩大市场份额。

  提高市场竞争力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今年4月底,南方沪深300ETF公告称,为审议将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由托管人结算模式转换为券结模式,将再次召开持有人大会。2023年12月,该ETF曾因此召开过持有人大会,不过最终因(授权)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不足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而宣告失败。

  Wind数据显示,目前所有23只跟踪沪深300指数(3657.7723, -6.92, -0.19%)的场内指数产品均采取银行交易结算,即托管人结算模式。此次南方沪深300ETF转换为券结模式若能通过持有人大会审议,或成为国内首只采取券结模式的沪深300ETF。

  5月以来,部分公募机构也陆续宣布将旗下的国企改革、红利低波等热门主题ETF由托管人结算模式转换为券结模式。并且,今年以来亦有公募机构将中证A50ETF等热门宽基产品转换为券结模式。

  除场内ETF产品外,自2023年12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来,创金合信北证50成份指数(796.706, 5.95, 0.75%)增强型基金、博时沪深300指数增强发起式基金、太平中证1000指数(5553.642, 32.84, 0.59%)(5553.6423, 32.84, 0.59%)增强型基金、民生加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基金、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基金、西部利得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基金等多只场外指增产品,也陆续宣布完成向券结模式的转换。

  截至5月12日,国内公募市场上采取券结模式的指数产品(包括被动指数型、指数增强型基金)数量已接近200只(不同份额合并计算),其中2023年以来成立的产品接近半数,仅2024年以来成立的产品就达到了26只,其中不乏(港股)红利、中证A50等热门指数产品。

  ETF与券结模式存在契合点

  结合ETF和券结模式的特性来看,两者在多方业务上存在契合点。

  北京某公募分析人士张明(化名)向中国证券报记者介绍,由于ETF目前以采取被动策略的股票指数型基金为主,存在较多的二级市场交易需求,在券结模式下,券商能够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进行验资验券审核,更容易识别异常交易,进行及时监控,一定程度上可以防范操作和技术风险,提高交易结算的安全性。

  天相投顾基金评价中心表示,在券结模式下,券商可以作为做市商为ETF提供流动性支持,通过做市商持续提供买卖报价,有助于缩小ETF的买卖价差,使得投资者能够更加高效地完成投资交易,特别是在市场波动较大的时候,做市商的作用会更加明显。

  除此之外,沪上某公募机构量化投资部人士透露,在券结模式下,资金也能够获得更高的利用率,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不再占用可用资金,降低了占用成本。“ETF的个人投资者大多由股民转化而来,与券商客户较为契合,而券结模式能够将基金管理人、券商、投资者需求绑定在一起,有利于共同培育出与客户风险偏好相匹配的产品。”

  在基金管理人与券商的合作中,天相投顾基金评价中心表示,券商可以通过参与券结ETF,扩大其在市场的销售保有份额,增加业务量和收入,基金管理人也可以借助券商销售渠道吸引更多的场内投资者。上述量化投资部人士还谈到,基金管理人可以提供更加及时和专业的投研观点,通过文字、视频等多种形式普及指数投资理念,提供投教、产品、策略等服务内容,为一线的券商投顾积极赋能。

  降佣提高券结吸引力

  4月19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虽然《规定》对于单家券商佣金分配上限提出要求,但对于券结模式相对“呵护”,例如不受佣金比例分配上限约束、可使用交易佣金向第三方证券公司支付研究服务费用等。

  天相投顾基金评价中心认为,采取券结模式的ETF通过优化交易结构、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可以进一步降低基金公司的费用支出,提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于券商而言,虽然降佣降低了其在ETF交易当中的佣金收入,但同时也提高了ETF产品的吸引力,券商可以通过积极参与ETF发行与销售,扩大市场份额。

  “券商基于展业和竞争的考量,有意愿推动券结模式。”张明表示,《规定》会导致采取传统结算模式的基金面临佣金分流的情况,而采取券结模式有助于加强与券商的合作,无论是投研资源交流还是服务定制方面,都会有更高的灵活性。

  一位恒泰证券人士也表示,券结模式有利于撬动券商投研、代销、托管、结算等一体化服务,有助于券商延伸公募产业链条,增厚综合服务收益。

  特别对于宽基ETF而言,天相投顾基金评价中心表示,由于经常涉及较大的资金流动,券结模式可以为宽基ETF提供高效的资金划转和结算服务,确保资金的及时到账和结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且,券商也可以作为做市商提供流动性支持,券商对ETF进行验资验券还能确保交易的合规性。

  “ETF转换为券结模式有利于存量产品做大规模,而且业内早有成功先例。ETF在后续的持营中还可以带来稳定的补券佣金,同时还能定向给予券商两融部门以券源支持。”不过部分业内人士也提到,ETF的券结系统整体而言相对复杂,基金公司和券商都需要投入资金进行系统采购或对已有系统改造升级,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多轮学习测试,避免出现宕机、未补券等风险事件,所以基金公司的动作可能会相对谨慎,但整体趋势相对明确。

 

  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当中,对于存量产品转换交易结算模式提出了相应要求,即基金管理人不得通过转换存续基金证券交易模式等方式,规避“一家基金管理人通过一家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的年交易佣金总额,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证券交易佣金总额的百分之十五”等相关规定。近期,业内也透露监管方面对于存量产品转换为券结模式整体持谨慎态度,未来或将对此进行重点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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