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游网

数百万保险代理人将迎分级,专家:将提升行业形象及声誉

  11月20日,《华夏时报》记者从业内获悉,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研究起草了《个人保险代理人销售能力资质等级标准(人身保险方向)(讨论稿)》(下称“讨论稿”),目前处于征求意见建议阶段。

  根据讨论稿,保险代理人拟设四个等级,级别鉴定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保险代理人销售能力分级是为了提高代理人队伍的专业素质,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促进保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数百万保险代理人迎分级

  从讨论稿的内容来看,个人保险代理人将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四级(初级)、三级(中级)、二级(高级)、一级(特级)。

  其中,四级(初级)只需具备基础保险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指导下以产品为导向开展保险销售业务,协助订立保险合同及提供相应的客户服务。三级(中级)需要具备丰富的保险专业知识和基础金融专业知识,能识别评估客户个人和家庭的各类风险、启发客户保险需求,熟练掌握保险销售专业技能,独立开展保险销售业务并产生持续稳定绩效。

  二级(高级)需具备全面深入的保险专业知识和丰富金融专业知识,能从财富管理的角度分析客户面临的风险并启发保险需求,精通保险销售专业技能,能指导低级别人员开展保险销售业务,绩效水平良好。而一级(特级)则需要具备全面的金融专业知识,精通各项专业技能,能组织团队培训和销售管理,能合规开展非保险金融业务,能分析评估客户需求,设计财富管理方案并协助执行,绩效水平优秀。

  来自监管部门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末,人身险市场代理人数量约为521.7万人。行业交流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7月人身险公司约有293万名代理人。

  那么,如何对这数百万保险代理人划分级别?答案是需要进行考试考核以及综合评审。根据讨论稿,代理人级别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以笔试、机考等考试方式为主;综合评审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四级(初级)和三级(中级)的鉴定方式以考试为主,二级(高级)和一级(特级)的鉴定方式是考试与综合评审相结合。

  讨论稿还规定,各能力等级的申请应当具备一定的申报条件,综合学历、从业年限、诚信记录等基础要素,符合条件的个人保险代理人可以直接申请三级(中级),三级(中级)以上则需要逐级取得。

  以三级升二级为例,首先,保险代理人在取得三级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后,累计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工作4年(含)以上。或是具有大学专科毕业证书或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三级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后,累计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工作3年(含)以上。又或者具有相关职业的初级职称,取得三级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后,累计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工作3年(含)以上。

  若保险代理人具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或相关职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职业资格),取得三级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后,只需累计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工作2年(含)以上。若代理人具有硕士及以上毕业证书,取得三级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后,累计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工作1年(含)以上即可。

  除了需具备上述条件,代理人想升为二级,还需要完成二级参考性培训学时要求。此外,还需要满足3年内在执业登记管理系统中未有违法违规信息和执业失信信息记录。

  将提升行业形象及声誉

  自1992年友邦率先将保险代理人制度引入中国市场后,这一制度短时间内被国内险企快速复制,成为我国保险业超速发展的重要推力,从业人员达到数百万。

  需要指出的是,保险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垂直度,保险销售人员作为核心从业者,在过去粗放式的发展模式下,其人员素质的良莠不齐,也为外界所诟病。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保险产品本身的复杂性以及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需要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而以往“拉人头”的营销模式导致保险营销人员鱼龙混杂,从业人员相对素质较差,对于保险行业的口碑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带来挑战,靠返佣、人情单等促成的销售不仅损害着消费者利益,也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损害了真正专业的保险营销人员的利益,最终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实际上,监管部门也一直在持续推进保险代理人分级落地。早在2020年5月,原银保监会在《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中就提出,支持行业推进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工作。2021年底,银保监会下发的《人身保险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再次明确保险机构应建立实施销售人员分级管理制度,对销售人员进行分级管理。

  2022年4月,原银保监会下发的《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依旧提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按照保险业协会发布的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标准,建立保险销售人员分级管理机制,对保险销售人员实施分级管理。

  今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则进一步明确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支持行业自律组织发挥优势推动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工作,在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的销售能力分级框架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本机构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体系,对所属保险销售人员进行分级,并与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相衔接,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实行差别授权。

  在朱俊生看来,推进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能力资质分级分类,推动保险机构建立销售从业人员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体系,有助于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更加精细化管理。综合考察销售人员从业年限、保险知识、学历状况、诚信记录等情况,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实行差别授权,可以让业内优秀的从业人员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王国军亦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通过分级不仅可以激励优秀的代理人提升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险服务。还可以让代理人明确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从而更加有针对性地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业绩水平。此外,还能让客户更加清晰地了解代理人的能力和水平,从而增强客户对保险行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提升行业的形象和声誉。

最热新游

央行加码流动性投放呵护节前资金面

  9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开市场业务交易公告显示,当日以固定利率、数量招标方式开展了165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全额满足了一级交易商需求,操作利率维持1.4%不变。鉴于当日没有逆回购到期,故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实现净投放1650亿元。

  自9月16日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明显加大了7天期逆回购操作的投放力度。9月16日至18日及20日的7天期逆回购操作规模分别为1100亿元、1620亿元、4633亿元、320亿元。在此期间,7天期逆回购累计到期规模为70亿元。因此,9月16日至9月21日,7天期逆回购累计净投放9253亿元。而在9月1日至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累计开展135亿元7天期逆回购,对冲到期的7600亿元后实现净回笼7465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人民银行还在9月18日开展了1000亿元14天期逆回购。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通常在“十一”假期和春节长假前启动14天期逆回购操作,以提前为机构提供跨节资金,保持流动性充裕。不过,相较于前两年“十一”假期前开展14天期逆回购操作的时间,今年更早一些。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受税期走款、政府债券发行等多重因素影响,在9月18日之前DR001(银行间市场存款类机构隔夜质押回购利率)就已升至政策利率上方。其中,9月17日加权利率更是达到1.4728%,为年内最高。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较早启动14天期逆回购,并显著加大7天期逆回购操作量,能够有效平滑资金面波动,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9月18日之后,DR001转入下行过程。其中,9月20日加权利率已降至政策利率下方,这也是后续两个交易日未连续开展14天期逆回购、同时下调7天期逆回购操作量的主要原因。以上操作表明,着眼于推动货币政策框架向价格型转型,当前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综合运用各类政策工具,增强短端利率调控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从后续公开市场资金到期情况来看,Wind数据显示,9月22日至9月28日有9323亿元7天期逆回购到期,9月22日有1800亿元国库现金定存到期,9月28日还将有6000亿元MLF(中期借贷便利)到期。从其他资金面扰动因素来看,王青表示,9月是财政支出大月,月底前较大规模的财政支出会对市场流动性带来一定支撑。不过,接下来政府债券发行量会有显著上升,加上9月8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较快投放,有可能带动当月配套贷款高增,这些都可能形成一定的资金面收紧效应。

  天风证券(3.720, 0.03, 0.81%)(维权)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谭逸鸣认为,14天期逆回购上周已开启投放;在资金偏紧格局之下,7天期逆回购投放也较为积极;隔夜逆回购有望在季末再度开展操作,平抑资金波动。不过,需要关注9月MLF续做情况。

  从近几个月MLF的操作情况来看,8月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5000亿元MLF,对冲到期的6000亿元MLF后实现净回笼1000亿元,这是中国人民银行自5月以来首次缩量续做MLF。

 

  王青表示,综合考虑当前资金面变化趋势和宏观政策取向,特别是9月两个期限品种的买断式逆回购均为等量续做,为配合政府债券发行,9月MLF恢复净投放的可能性较大。此外,为稳定“十一”假期前后资金面,9月末中国人民银行有望再度开展隔夜逆回购操作,而且操作有可能跨月。